1. 考生应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内,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包括血压、血常规、心电图、肝功、胸片等项目,并请体检机构依据体检结果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做胸片的,需在体检报告中说明原因。
2. 所有拟录取考生需将体检结果发送到相关学院指定的邮箱,体检结论不合格的考生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相关学院。体检报告原件开学报到时提交相关学院。
3. 我校不再提供制式体检表格,请考生使用医院的体检表。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再次组织体检,不符合体检要求的将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置。
校医院咨询电话:0311-87665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