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政策规定,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2022年3月8日发布了《关于对2022年硕士研究生初试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资格认定的通知》,相关考生在规定日期申报并提交了加分证明材料。
经审核,认定结果如下(附表)。
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
附表:
姓名 |
考生编号 |
报考专业 |
初试总分 |
申请加分项目 |
认定结果 |
刘利 |
118322125200398 |
125200公共管理 |
182 |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
初试总分加10分 |
吴若岚 |
118322035102556 |
035102法律(法学) |
347 |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
不在中组部提供的加分名单中,不加分 |
刘京璐 |
118322125100084 |
125100工商管理 |
168 |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
无符合认定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不加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