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在我校报考点报名参加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河北省、石家庄市和拟报考招生单位发布的关于网上报名的公告信息,正确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点接收条件或不符合招生单位报考条件等被取消考位或考试资格,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报考资格
考生须符合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报考条件,并满足报考招生单位及报考点的有关要求。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填报网上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报考费,并按照河北省和所选报考点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确认。
2.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
三、选择报考点
我校报考点(代码:1334)只接收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本校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在读生。第二学士学位一年级在读生,请到户籍地报考点或石家庄市各区报考点报名。
注意:凡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非常规考试用纸的,或初试科目中有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由招生单位为所有报考该专业的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报名,请考生及时与招生单位联系。
报考点咨询电话:0311-87657198;0311-87657199
四、网上填写报名信息
1.考生应认真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前,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学历证书编号、考试科目等各项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完成网上报名后,请打印清单并牢记本人在网上报名中生成的报名号。
2.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如需重新填报,考生须先通过报名系统对已报名信息进行“取消”操作,并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重新报名、缴费。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看校验结果,未能通过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对招生单位开放报考资格审核功能,请考生及时上网查看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招生单位联系。
5.网上报名期间请及时查看报考点通过“研招网”发送的站内提醒消息,同时注意接听我校报考点的电话(0311-87657198;0311-87657199),因未及时查看站内消息或接听电话影响报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有关照顾政策或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在网上报名平台指定入口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7.对于符合在我校报考点参加考试条件的残疾考生,如需报考点提供合理便利,请按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要求,在报名期间向报考点提交书面的“合理便利申请表”(需提前向报考点申领)及相关材料。考试科目中有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考生,同时请向所报考招生单位提出申请。
五、网上缴纳报考费
1.依据河北省相关规定,在我省报名考试的考生,需缴纳硕士研究生报考费160元/人。
2.考生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考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3.对于取消报名信息(包括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期间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其填报报名信息时所缴纳的报考费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报考费,将由研招网信息平台在数据核查全部结束后退回原支付账户,请考生耐心等待。
六、网上确认
我校报考点实行网上确认,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和考生需上传材料以省、市和我校报考点后续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为准。所有符合报考单位和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均须进行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网上确认开始前,请及时关注河北省、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和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
七、重要提醒
1.考生应在考前10天左右,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相关考试安排信息(考点、考场、座位号等)均已标注在考生准考证上。
2.考生须在考前随时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址:www.hebeea.edu.cn、微信公众号:hbsksy)、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www.sjzjyksy.com.cn,微信公众号: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招生单位发布的信息;及时查看报考点、招生单位通过“研招网”发送的站内提醒消息。
3.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须在我校指定考点参加考试。考试前一天下午16: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考生可到考点熟悉环境但不得进入考场。
4.考试有关要求:
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须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考生需自备小刀、浆糊(或胶棒)和文具,或根据招生单位的具体要求携带相应考试用具。所有科目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考生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违规物品带入考试封闭区域,否则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考场内悬挂的钟表仅作为考生掌握时间的参考,考试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考生不得携带计时用表进入考场。考生在每科目考试结束前均不得交卷出场。
各考点均为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各考场都安装有视频监控系统,接受国家、省、市、考点四级实时监控并全程录像,考试结束后经视频回放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各考点都配备“智能安检门”、无线电信号屏蔽器、身份证识别(人脸识别)仪、金属探测器等设备。考生入场须主动接受“2+1”安检,工作人员还将使用金属探测设备逐一检查考生及所带文具、物品,考生须积极配合。
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河北省、石家庄市相关工作文件为准,请考生及时查看最新公告并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