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研究生工作安排,现组织2014年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结项和2015年申请立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结项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请及时通知本单位2014年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负责人按照《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字[2014]20号,详见2014版《研究生手册》或学校办公系统)要求按期保质结项。
2.项目负责人申请结项,项目成果已公开发表的,需按如下顺序提交结项材料1份;项目成果为未发表的课题报告类,需提交结项材料一式五份。所有结项材料A4纸打印,左侧装订:
(1)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同时提交电子版);
(2)该项目立项申请时的申请书;
(3)本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包含发表成果的报刊或专著封面、目录、版权页和本项目成果正文);如有社会反响材料一并复印装订提交。
3.项目负责人申请结项,请于2014年10月27日前将结项材料提交所在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汇总后于10月28日前提交研究生学院培养科。不能按时结项的项目,负责人提交延期结项申请或申请撤项。延期结项的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2015年3月底,过期仍未完成者项目自动取消。
二、关于2015年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立项申请的安排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突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根据《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决定启动我校2015年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
1.各研究生培养部门认真组织本院研究生学习《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鼓励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积极参加本次项目申报,同时做好接受申报的各项工作。
2.申报的研究生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确定申报课题;填写立项申报书(区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指导教师填写意见;申报书报所在学院(所)。
3.本次凡获准立项的项目,均可获得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并鼓励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以一定比例予以配套。2015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拟设立重点项目15项,每项资助3000元;一般项目30项左右,每项资助2000元。
4.各研究生培养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初审,并在申报书“研究生所在学院意见”一栏填写意见,择优推荐上报研究生学院。推荐报送的材料包括研究生所在部门盖章的申报书一式5份,并附申报书电子版。研究生学院受理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7日。
附:
1.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3.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申请书。
研究生学院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