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校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现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方式
(一)考试时间
全校研究生课程于第17周(6月9日-6月13日)结课,考核方式采用课程论文、答辩、设计、报告等形式的课程可安排随堂进行;采用试卷考核并需统一安排考场的课程,由研究生学院统一安排在第19周(6月23日-26日)进行,具体安排将于第16周在研究生系统中公布。
(二)考试方式
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采用线下方式进行,具体由课程归口单位与任课教师协同组织实施。考核方式原则上应按培养方案规定进行,如有调整,需经开课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二、试题和成绩管理
所有研究生课程要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及教学目标进行命题,试题设置应科学合理,突出前沿热点研究或实践能力培养,命题表述应清晰严谨,避免过多重复和陈旧内容。
笔试课程考试需同时命制A、B两套试卷,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各培养单位要认真做好试题审核、保密、分发和存档工作。
随堂进行考核的课程及采用试卷进行统一考试的课程,成绩于本门课程考试结束后三周内提交研究生系统;需假期进行调研补充完善论文的课程,成绩于开学后一周内提交研究生系统。
三、严肃考风考纪
各培养单位要切实加强研究生诚信考试教育,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规范填写考场报告单,对考试违纪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学校将在考试期间进行线上线下考场巡视检查,依规查处违规违纪现象。
考风考纪监督举报电话:87657669
研究生学院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