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下午,我校研究生培养相关工作座谈会在第二会议室举行。校党委常委、副校长王重润出席,各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所)长及研究生学院相关工作人员参会,会议由研究生学院院长刘东英主持。
会上,研究生学院先后对本学期研究生教学运行、导师培训、招生工作、评奖评优等情况进行通报和阐释,并对规范使用研究生培养费提出具体要求。
与会人员踊跃发言,分别对研究生培养经费支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研究生“学术之星”“实践之星”评选工作中涉及的名额设定与奖励标准等问题,进行充分探讨,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王重润对深化研究生培养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凝聚共识,优化资源配置与评价机制。在培养经费使用过程中,要树立统筹理念,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在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及“学术之星”“实践之星”评选等评奖评优工作中,要落实分类培养理念,充分激发和发挥各培养单位的自主权与积极性。二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研究生培养的战略意义。研究生教育关乎高端人才自主培养能力和自主知识体系创新能力的提升,必须将其摆在学校发展的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三要严抓过程,全面提升课程教学质量。必须充分认识到研究生课程的重要性,着力提升课程内容质量,强化教学过程管理。要坚决维护教学安排的严肃性,杜绝随意调停课现象;同时要加强课堂管理,多措并举提高学生的前排就坐率、课堂抬头率、课堂互动率和课堂活跃度。四要压实责任,充分发挥导师第一责任人作用。各培养单位是研究生培养的主体,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关键力量,肩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崇高使命。导师自身要加强学习,不断提升指导能力和对国家方针政策的理解把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