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北经贸大学校长办公会议纪要》(〔2016〕4号)的规定,今后所有双肩挑人员(既承担行政管理工作,又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全年承担各类课时(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及留学生等)总数不得超过136学时,其中基础课教学量较大的单位,不得超过本单位平均数的50%。据此,我校部分专业原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研究生课程安排,可能无法满足上述要求。为此,为确保我校研究生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特就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学习《河北经贸大学校长办公会议纪要》(〔2016〕4号)基本精神,组织本单位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按照〔2016〕4号校长办公会议纪要的规定修订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
2.结合导师考核的要求,在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中,要求每位导师都要给研究生开课。
3.此次修订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从我校2016级硕士研究生开始实施。由于时值2016级硕士研究生教学任务的落实阶段,时间紧急,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修订好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于2016年6月23日前报研究生学院培养科备案。
研究生学院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