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研究生工作整体安排,现组织2015年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2014年11月立项的项目)的结项工作,结项要求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请及时通知本单位2015年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2014年11月立项的项目)负责人按照《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字[2014]20号,详见2014版《研究生手册》或学校办公系统)要求按期保质结项。
二、项目负责人申请结项,项目成果已公开发表的,需按如下顺序提交结项材料1份;项目成果为未发表的课题报告类,需提交结项材料一式五份。所有结项材料A4纸打印,左侧装订:
(1)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同时提交电子版);
(2)该项目立项申请时的申请书;
(3)本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包含发表成果的报刊或专著封面、目录、版权页和本项目成果正文);如有社会反响材料一并复印装订提交。
三、项目负责人申请结项,请于2015年11月20日前将结项材料提交所在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汇总后于11月23日提交研究生学院培养科。不能按时结项的项目,自动按撤项处理。
附件:
1、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