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省、校级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批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冀教研〔2022〕6号)及《河北经贸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4 年修订)》的文件精神,现对2024年省、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要求
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生项目负责人要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批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冀教研〔2022〕6号)中关于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材料;校级立项项目按照《河北经贸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4 年修订)》要求,完成各项指标后方可结项验收。
二、材料报送
报送材料须真实有效、表述准确、分类清楚、整齐美观。
1.省级项目申请结项鉴定时须提供如下材料:《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复印件、《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题报告书》、《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鉴定表》及研究成果附件和相应的佐证材料。
2.校级项目须按照《河北经贸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4 年修订)》要求提供项目研究报告及相应成果佐证材料(纸质版1份),电子版(PDF版)发指定邮箱。
3.省级项目结项材料需提供纸质版5份,电子版(PDF版)发送指定邮箱。
4.请各相关单位于2025年12月10日前将各项目结项材料统一报送研究生学院(二办10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313617233@qq.com。
三、会议验收
根据要求,省级项目需进行会议结项验收。我校研究生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会议验收,项目组需进行陈述和答辩,请做好准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87655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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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院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