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四批河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冀教研函〔2026〕11号)要求,为深化产学研协同育人,持续提升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实施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现就组织申报第四批河北省研究生工作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牵头高校为我校,参建高校及设站单位须符合《河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并能履行相应职责。
2.鼓励联合疏解高校、省内高职院校(含职业本科高校)共同参建。
3.设站单位不得与已备案的研究生工作站重复。
二、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工作站数量不超过2个。
三、申报程序
1.拟申报的工作站由校内牵头单位联合参建高校、设站单位共同填写《河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申请报告(2026年度)》(附件1)、《河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申请备案表》(附件2,附相关佐证材料)。填报内容须实事求是、真实可靠,涉密内容按国家规定脱密处理。
2.研究生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我校推荐名单。
3.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在我校和设站单位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4.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将推荐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
四、报送方式
(一)需提供材料
1.《河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申请报告(2026年度)》(附件1),Word版及PDF盖章扫描版(可不加盖我校公章)各一份,纸质版一式四份;
2.《河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申请备案表》(附件2,含佐证材料,合并成一个文件),Word版及PDF盖章扫描版(可不加盖我校公章)各一份,纸质版一式四份;
3.《河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申请备案汇总表》(附件3),Word版及PDF盖章扫描版各一份。
(二)材料提交
请于5月7日17:00前将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jmyjspy@163.com,纸质版送至二办104室。
联系电话:87657669
附件:1.河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申请报告(2026年度)
2.河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申请备案表
3.河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申请备案汇总表
4.河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
研究生学院
2026年4月20日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河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