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标准,提高我校硕士学位论文质量,修订了《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现向各培养单位征求意见。
主要需讨论并注意的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1. 原规定“文科类硕士学位论文原则上字数在三万字左右,理工科类硕士学位论文原则上字数在二万字左右”,是否需要将学位论文字数进行调整。
2. 计划增设学校保密委员会,就需保密的学位论文进行认定。
3. 原规定摘要字数1500字左右,现改为“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字数为800-1000字”。
4. 标题编号形式:文科学位论文和理科学位论文的标题编号形式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一般文科以章、节,理科以1、1.1、1.1.1等数字依次标出。是否需要统一格式。
5. 关于注释的使用问题,“当论文中的字、词或短语,需要进一步加以说明,而又没有具体的文献来源时,用注释。注释一般在社会科学中用的较多。”不代表可以不引用参考文献,所有引用的参考文献都要在文中用[ ]标出,在文末参考文献列表按引用顺序列出。
6. 本规范强调了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文献。各学科是否需要就近3年参考文献占比数量进行规定,是否各学科都能有外文参考文献。
关于本次修订的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还有其他意见的敬请提出,请于12月31日前将书面意见以学院为单位交至三办236。不提交意见的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刘丽霞 电话:87657168
(征求意见稿)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pdf
研究生学院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