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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硕士学位(毕业)论文开题、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2021-02-28

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学院(通知)

研便20211

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硕士学位(毕业)论文开题、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依据《关于印发<河北经贸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开题管理办法>的通知》(冀经贸研〔20201号)以及《关于印发<河北经贸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预答辩规定>的通知》(冀经贸研〔20202号)的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采取适当形式组织开题、预答辩工作。

一、对象

本学期开题对象为:2019级三年制硕士;预答辩对象为:6月拟授学位的二年制硕士。

二、时间要求

本学期二年制硕士预答辩的完成时间截止至315日;2019三年制硕士开题完成时间截止到330日。

三、具体要求

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开题及预答辩关系到硕士学位(毕业)论文质量,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把控,按时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1. 开题/预答辩前,各培养单位组织开题组委会/预答辩委员会,提交《开题组委会审批表》/《预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电子版和纸质版至研究生学院,并领取表决票。

2. 开题/预答辩完成后,各培养单位将《开题登记表》/《预答辩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研究生学院备案。

相关表格可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学位管理-相关表格处下载。

联系人:马同锁,二办110邮箱:2313617233@qq.com

研究生学院

                                                                 20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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