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与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鼓励研究生指导教师勤勉治学。根据《河北经贸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规则》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全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河北经贸大学2019/2020学年度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及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涉密的硕士学位论文不参评)。
二、初选推荐名额
各培养单位按照《河北经贸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规定》的评选标准,对所申报的学位论文严格把关,认真遴选,确保推荐最优秀的硕士学位论文,尤其应优先推荐具有较强创新性的硕士学位论文。
原则上学硕、专硕论文推荐名额分别不超过本年度学位授予人数的10%。发表四档及以上学术论文者可直接推荐,不占各学院推荐指标。具体推荐名额如下:
学院 |
学硕论文推荐名额 |
专硕论文推荐名额 |
法学院 |
7 |
13 |
公共管理学院 |
4 |
1 |
商学院 |
2 |
1 |
会计学院 |
2 |
11 |
工商管理学院 |
1 |
12 |
金融学院 |
2 |
6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4 |
0 |
财政税收学院 |
1 |
4 |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
1 |
2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2 |
0 |
信息技术学院 |
1 |
0 |
经济研究所 |
1 |
0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1 |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1 |
旅游学院 |
1 |
0 |
我校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限额为:学术硕士推荐8篇,专业学位硕士推荐13篇。
三、报送材料要求
1.《河北经贸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1)EXCEL电子版。
2.《河北经贸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分表》(见附件2)纸质版(盖章)及其PDF电子版各一份。
按评分表中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
3.《河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和Word电子版一份(命名:YS_11832_作者姓名_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_TJB.DOC,如YS_11832_李四_0301法学_ TJB.DOC),及所填成果对应的证明材料和学位论文评议意见书复印件。
《河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中最多只能填写5项已经公开发表或审批的代表性成果。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学术论文复印件;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需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若为审批后的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材料概不受理。
注:各项成果均应与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且为攻读学位期间及获得学位后一年内(截止至2021年8月31日)获得。推荐单位要准确、如实填写推荐表中各项成果,以便专家评议时核查。《河北经贸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分表》与《河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中成果相同的提供一份证明材料即可。
4.学位论文:一律报送原存档论文或其复印件,双面打印或复印(不要以书代替论文),论文文档的命名格式为:YS_11832_作者姓名_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_LW.DOC。
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8年4月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的学科代码和学科名称填写,二级学科代码及学科名称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6月公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学科代码和学科名称填写。学科代码及名称可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页“信息服务”中查阅。
5.装订及报送材料说明:
(1)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3)、5项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和学位论文评议意见书复印件(纸质版)按顺序装订成一册。
(2)论文(纸质版):一律报送原存档论文或其复印件,双面打印或复印(不要以书代替论文),装订成一册。
(3)河北经贸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初选汇总表(纸质版及WORD版)。
(4)河北经贸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分表(附件2)纸质版及PDF盖章版。
(5)同时报送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档,其中将论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与推荐表中所填5项代表性成果对应的证明材料和学位论文评论意见书三项内容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格式的电子文档。
6.以上推荐材料请务必于2021年9月2日下午5:00前交研究生学院二办110,逾期不报,视作放弃推荐。电子文档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2313617233@qq.com。
联系人:马同锁 联系电话:87655880
附件.rar
研究生学院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