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位管理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硕士学位(毕业)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2021-10-15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依据《关于印发<河北经贸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开题管理办法>的通知》(冀经贸研〔20201号)的要求,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开题工作。

一、对象

本学期开题对象为:2020级二年制硕士。

二、时间要求

本学期开题完成时间截止至1130日。

三、具体要求

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开题关系到硕士学位(毕业)论文质量,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把控,按时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1.开题前,各培养单位组织开题组委会,提交《开题组委会审批表》纸质版至研究生学院(表决票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打印,盖各培养单位公章使用)。

2.开题完成后,各培养单位将《开题登记表》纸质版交至研究生学院备案。

3.本学期开始研究生开题须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

4.注意:有保密要求不宜公开的论文,开题前应当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 需经导师和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学校保密委员会审批。并须将《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提交研究生学院备案


相关表格可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学位管理-相关表格处下载。

联系人:刘丽霞 二办112

 研究生学院

                                         20211015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