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依据《关于印发<河北经贸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开题管理办法>的通知》(冀经贸研〔2020〕1号)以及《关于印发<河北经贸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预答辩规定>的通知》(冀经贸研〔2020〕2号)的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采取适当形式组织开题、预答辩工作。
一、对象
本学期开题对象为:2020级三年制硕士;预答辩对象为:6月拟授学位的二年制硕士。
二、时间要求
预答辩完成时间截止至3月8日。
开题完成时间截止至4月30日。
三、具体要求
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开题及预答辩关系到硕士学位(毕业)论文质量,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把控,按时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1. 开题/预答辩前,各培养单位组织开题组委会/预答辩委员会,提交《开题组委会审批表》/《预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纸质版至研究生学院,表决票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打印,盖各培养单位公章使用。
2. 开题/预答辩完成后,各培养单位将《开题登记表》/《预答辩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研究生学院备案。
3. 开题须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
注意:有保密要求不宜公开的论文,开题前应当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 需经导师和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学校保密委员会审批。并须将《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提交研究生学院备案 。
相关表格可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学位管理-相关表格处下载。
联系人:刘丽霞 二办112
邮箱: yjsxwgz@heuet.edu.cn
研究生学院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