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依据《河北经贸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开题管理办法》(冀经贸研〔2020〕1号)的要求,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开题工作。
一、对象
本学期开题对象为:2021级二年制硕士。
二、时间要求
本学期开题完成时间截止至10月30日。
三、具体要求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关系到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把控,按时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1.开题前,各培养单位组织开题组委会,提交《开题组委会审批表》纸质版、电子版至研究生学院(表决票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打印,盖各培养单位公章使用)。
2.开题完成后,各培养单位将《开题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交至研究生学院备案。
3.研究生开题须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
4.注意:有保密要求不宜公开的论文,开题前应当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 需经导师和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学校保密委员会审批。并须将《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提交研究生学院备案 。
相关表格可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学位管理-相关表格处下载。
联系人:刘丽霞 二办112 87657168
研究生学院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