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依据《河北经贸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预答辩规定》的要求,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本学期预答辩工作。
一、对象
本学期预答辩对象为6月份拟授学位的二年制硕士。
二、时间要求
预答辩完成时间截止至2月27日。
三、具体要求
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关系到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把控,按时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1.预答辩前,各培养单位组织预答辩委员会,提交《预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纸质版至研究生学院,表决票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打印,盖各培养单位公章使用。
2.预答辩完成后,各培养单位将《预答辩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研究生学院备案。
相关表格可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学位管理-相关表格处下载。
联系人:刘丽霞 二办112 87657168
研究生学院
2023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