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3年秋季学期将开展两次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我校2023年秋季学期第二次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外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截止到10月9日,各培养单位需对本单位申请学位的硕士学位论文进行格式审查,并提交以下材料:
(1)《河北经贸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查重送审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院长签字并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
申请学位人员须达到以下条件:满足各专业申请学位相关条件(各培养单位审核);并且导师和学位分委会认为论文格式符合《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论文已达到硕士论文的质量标准,同意论文送审。
各培养单位留存《河北经贸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定稿检测、送审申请表》(附件2)。
(2)学位论文PDF电子版。
各培养单位收齐后统一提交。学位论文命名格式为:学号_姓名_培养单位。学号要与《河北经贸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查重送审申请表》一致,因误报造成的影响自行承担。培养单位填写所在培养学院/所的名称。下划线格式必须与要求一致。
检测、外审学位论文内容包括:封面(隐去个人信息与导师信息)、扉页(隐去个人信息与导师信息)、中英文摘要、目录、引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附录等。(注意须隐去作者简历、致谢及其它可以表明作者身份的信息。)如提交内容不符合要求,后果自负。
2. 10月9日,研究生学院采用中国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以“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作为检测结果。对检测结果文献复制比较高者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3. 学位论文检测完毕后,研究生学院组织学位论文外审工作。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按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丽霞 二办112 87657168
附件1:
河北经贸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查重送审申请表.xlsx
附件2:
硕士学位论文定稿检测、送审审批表.doc
研究生学院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