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位管理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外审工作的通知
2024-03-06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校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工作,现将我校2024年春季学期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外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截止至325日,各培养单位需对本单位申请学位研究生的硕士学位论文进行格式审查,并提交以下材料:

1)《河北经贸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查重送审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签字并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

申请学位人员须达到以下条件:满足各专业申请学位相关条件(各培养单位审核);并且导师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为论文格式符合《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论文已达到硕士论文的质量标准,同意论文送审。各培养单位留存《河北经贸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定稿检测、送审申请表》(附件2)。

注意:艺术专硕填写《河北经贸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查重送审申请表(艺术专硕)》(附件3),在【论文补充资料说明】处填写作品网址、密码,视频作品上传优酷(方法见附件4),图片类作品上传百度网盘(方法见附件5)。

2)学位论文PDF电子版。

各培养单位收齐后统一提交。学位论文命名格式为:学号_姓名_培养单位。注意:学号要与《河北经贸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查重送审申请表》一致,因误报造成的影响自行承担。培养单位填写所在培养学院/所的名称。下划线格式必须与要求一致。

检测、外审学位论文内容包括:封面(隐去个人信息与导师信息)、扉页(隐去个人信息与导师信息)、中英文摘要、目录、引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附录等。(注意须隐去作者简历、致谢及其它可以表明作者身份的信息。)如提交内容不符合要求,后果自负。

2. 325日,研究生学院采用中国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以“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作为检测结果。对检测结果文献复制比较高者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3. 学位论文检测完毕后,研究生学院组织学位论文外审工作。

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及处理依据《河北经贸大学关于修订<河北经贸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冀经贸学科〔202224 号)执行。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按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丽霞 二办112   邮箱: 836587353@qq.com

  附件1  河北经贸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查重送审申请表.xlsx

  附件2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定稿检测、送审申请表(2023年版).docx

  附件3  河北经贸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查重送审申请表(艺术专硕).xlsx

  附件4  优酷上传视频操作手册.doc

  附件5  百度网盘上传作品操作手册.doc

研究生学院

202436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