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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与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4-09-05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鼓励研究生指导教师勤勉治学。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全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及《河北经贸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度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及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涉密的硕士学位论文不参评)。

二、初选推荐

各培养单位按照《河北经贸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附件1)的评选标准,对所申报的学位论文严格把关,认真遴选,确保推荐最优秀的硕士学位论文。

三、报送材料要求

1.《河北经贸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汇总表》纸质版(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附件2)。

2.原存档学位论文PDF电子版(命名规则:YS_11832_作者姓名_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代码及名称.PDF

3.硕士学位论文外审时两位专家的评阅意见书PDF电子版。

4.《河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3)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和Word电子版一份。

5.与推荐表中所填5项代表性成果对应的证明材料PDF电子版

(1)成果若为公开发表(含网络在线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全文(若论文被检索,需提供检索证明)。

(2)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须提供封面和版权页。

(3)若为奖励或专利,须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

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一律不要提供。

注:“代表性成果”限填作者读硕期间所有年度及获硕士学位后一年内(截至2024年8月31日)取得的与硕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的成果。推荐单位要准确、如实填写推荐表中各项成果,以便专家评议时核查。

6.以上推荐材料请各单位统一提交,务必于2024年9月12日下午5:00前交研究生学院二办112,相应电子材料发送邮箱836587353@qq.com。逾期不报,视作放弃推荐。

联系人:刘丽霞       联系电话:87657168


 附件1 关于印发《河北经贸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 河北经贸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3 河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docx

 

研究生学院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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