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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2024-10-14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依据《河北经贸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管理办法》的要求,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本学期预答辩工作。

一、对象

2022级硕士研究生。

二、要求

11月30日前完成。

三、具体要求

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关系到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请严格把控,按时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1.预答辩前,各培养单位组织预答辩委员会,提交《预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纸质版至研究生学院(表决票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打印,盖各培养单位公章使用)。

2.预答辩完成后,各培养单位将《预答辩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研究生学院备案。

相关表格可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学位管理-相关表格处下载。

联系人:刘丽霞    二办112    87657168

 

研究生学院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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