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适应高等教育发展趋势、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规范学术行为、保障学生权益,并回应社会需求,我校开展2025级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相关规定的修订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会议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提前通知参会人员。
二、会议地点
各培养单位自定。
三、参会人员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成员,相关单位负责人,导师组长,导师代表,学生代表(可选)
四、会议议程
1.介绍:会议背景、目的和议程,强调学位申请规定的重要性。
2.现行规定解读:由相关负责人解读现行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相关规定,包括申请条件、流程、材料要求等。
3.问题讨论与修订:针对现行规定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充分讨论;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
4.形成修订草案:汇总讨论意见,形成修订草案;对修订草案进行逐条审议和表决。
5.总结与部署:总结会议成果,明确下一步工作安排;部署修订草案的公示、征求意见和报备等工作。
五、会议记录
应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会议议程;发言记录;讨论结果;表决结果。会议记录需经参会人员确认签字后由各培养单位存档备查。
六、其他事项
会议材料需提前准备并发送给参会人员。会议结束后,应及时将修订后的申请学位相关规定报研究生学院(学位办)备案(请在2025年9月5日前完成)。
备注:
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制定和修订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相关规定,应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可操作性的原则,确保规定合理、公正、透明。
研究生学院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