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与学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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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学历
关于补录学生数据信息的通知
研究生学院
2019-02-26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教育部学生司印发了《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教育厅转发并责成各高校进行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的文件精神,我校组织学生数据信息补录工作,此项工作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也是落实国家个税改革这项惠民利民政策的重要步骤。请各学院组织学生认真填报,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 补录对象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采集父母或监护人的信息按照自愿原则,采集的信息用于个税减除,如果父母或监护人不涉及个税减除,可以不填报。

二、 补录内容

学生按照自愿原则选择是否补录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如确需补录,学生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父母或监护人1姓名、身份证号;父母或监护人2姓名、身份证号),并对所填报信息负责。填报表格见附件。

注意事项:学生可以填报父母双方或一方信息;父母的姓名均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

三、 时间安排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保证数据采集质量,请于3月1日(第一周周五)前完成学生数据信息填报工作,并将采集的数据电子版报送至邮箱yjsxy228@163.com。

联系电话:87657669、87657299

附件:

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统计.xls

研究生学院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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