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 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冀教财〔2O14〕24号)要求,现将我校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冀经贸研〔2O19〕11号)》规定和各培养单位自行制定的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成立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并组织好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评审以及公示工作,于10月10日将公示后的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交研究生学院研工办(直推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再上交各加分项佐证材料,其材料由培养单位负责鉴定)。
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冀经贸研〔2O19〕11号)(参见《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手册》)
本次国奖评定名额共34人,整数名额部分(26人,见下表)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直推,剩余8个名额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一名研究生参加全校联评。
附件: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A4正反面打印,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研工办)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纸质材料一份,电子版发至yjsxy228@163.com)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docx
3、公式材料计分汇总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纸质材料一份,电子版发至yjsxy228@163.com)
河北经贸大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材料公示汇总.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