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冀教德育〔2020〕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我校研究生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安排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评选名额
根据教育厅文件分配的名额,我校可推荐省级研究生三好学生3名,省级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1名。
二、评选范围
我校2020年6月30日前在校的纳入我校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超过规定学制的延期毕业研究生)。
三、推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省级三好学生推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4)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
(6)获得上一年度校级“优秀研究生”称号。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前五条)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学校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
(2)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3)获得上一年度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
(二)其他评选条件
对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一贯较好,且有突出事迹和表现,如有见义勇为实际行动的或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活动成绩优异并在当地有较大反响者,可破格推荐参加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四、表彰和奖励
对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办法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按照本单位研究生人数推荐研究生参加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100人以下的可推荐1人参评,100人以上的可推荐2人参评,填写计分表时注明参评省三好或省优干(同时符合省三好和优干基本评选条件的,只能参评其中一项)。校研会可推荐1人(不占所在培养单位推荐指标)。
推荐时要认真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并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然后由其所在班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生,至少要有本班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学院推荐后进行院内公示。
2.推荐参评的研究生将个人的评优材料(电子版)于2020年3月16日前发送至邮箱yjsxy228@163.com,如在此日期之前已开学,将评优材料纸质版交至研究生学院研工办(第三办公楼228)。
评优材料包括:
(1)《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
(2)省三好(优干)名册、计分表
(3)2019年3月至今年2月发表的论著、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项目课题立项(或结项)原件、复印件。
评审表.doc
材料计分表.xls
关于印发《河北经贸大学硕士研究生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选办法》的通知红头文件.doc
3、研究生学院组织评审委员会按照《河北经贸大学硕士研究生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选办法》(冀经贸研〔2019〕23号)对被推荐研究生的评优材料进行计分评审,最终评选出3名省级研究生三好学生及1名省级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并在校园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后上报教育厅。
研究生学院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