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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助贷
河北经贸大学关于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通知
2023-08-29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现已开始,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树立优秀典型,鼓励研究生成长成才。

二、政策依据

《河北经贸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修订版)》(冀经贸研〔2020〕15号)。

三、参评人员

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不含超过规定学制的延期毕业研究生。

四、评选程序

1.制定评审细则

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培养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管理人员代表、研究生代表(未申报当年国家奖学金)任委员。各单位评审委员会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并在本单位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培养单位组织评审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应如实填写《河北经贸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评审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向所在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按照本单位实施细则对学生进行初步评审,评审结果及申报佐证材料在本单位公示时间不少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培养单位于9月29日前将纸质版学生申请表、公示结果(须单位主任委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注明“经公示无异议”字样)和评审细则交研究生管理科(二办106室),同时提交电子版汇总表至邮箱yjsxy228@163.com。

3.学校审定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培养单位的初评结果进行审定,并将审定结果在学校全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附件1: 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冀经贸研〔2020〕15号.pdf

 附件2: 研究生国奖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 2023年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结果(网站).xls


                               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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