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北经贸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等文件规定,现就我校2015级学术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和2015级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术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由各导师组负责组织。各专业应成立由导师组组长和导师组成的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一般不少于五人,另设秘书一人,负责记录及整理考核材料。
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由各导师组负责组织。各专业应成立由导师组组长和导师组成的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小组,一般不少于五人,另设秘书一人,负责记录及整理考核材料。
2.考核内容及实施办法:各中期考核小组根据《河北经贸大学学术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校研字 [2012] 10号)的文件要求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给出考核结论。各毕业资格审核小组根据《河北经贸大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校研字 [2012] 11号)的文件要求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给出审核结论。
3.考核时间: 2016年3月14日-3月17日组织进行。
4.请各学院于3月20日将各专业的审核材料交研究生学院培养科。
中期考核材料包括:各专业中期考核小组成员名单、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研究生培养档案一式三份。
毕业资格审核材料包括:毕业资格审核小组名单、毕业资格审核结论汇总表、研究生培养档案一式三份。
5.为保证研究生培养工作后续环节的顺利展开,请各学院务必于规定时间完成研究生中期考核和毕业资格审核工作。
6、其它说明:
(1)通过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打印各位同学历年成绩表作为研究生培养档案的成绩表。
(2)请未提交研究生期末考试成绩的教师尽快向教务系统提交成绩。
(3)未领取研究生培养档案封面的单位,请到研究生学院培养科领取。研究生培养档案正反双面打印,除签字外其余部分一律不得手写。
研究生学院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