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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修订、制定2020版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2019-09-2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校研究生大类招生,大力实施卓越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扎实做好新增专业研究生培养准备工作,按照我校2019年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现启动2020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制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培养单位、学科专业导师组要高度重视本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制定工作,充分聚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科专业发展新要求,要在一级学科总揽统筹、相关专业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保新版培养方案体系规范、内容严谨。

二、培养方案内容结构

除教育部相关专业教指委有特别规定外,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应包含“培养目标与要求、研究方向、学习年限、培养方式、课程设置、学分与考核、其他学习项目、中期考核、毕业(学位)论文、必读书目、课程计划表”等项内容。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应包含“培养目标与要求、培养方向、学习方式与年限、培养方式、课程设置、学分与考核、学习实践及其他要求、中期考核(三年制)或毕业资格审核(两年制)、学位论文、必读书目、课程计划表”等项目。其中,各专业必读书目须包含“《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

三、课程计划表内容及课程设置

1.各专业课程计划表中有关课程应注明课程类别课程编码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开课学期教学方式考核方式任课教师等内容。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计划表一般应包括公共课基础理论课专业课选修课补修课(随本科生听课和考试,不计学分)、其他学习项目(社会实践或社会调查、学年论文)等板块内容。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计划表一般应包括公共课专业课选修课实践课专业实习实践补修课(随本科生听课和考试,不计学分)等板块内容。

2.各专业应根据研究生培养的新要求,调整课程设置,优化课程结构,注重研究生方法类课程建设,增加跨学科选修课程。同时,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各专业研究生课程计划表应包含以下课程:

公共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34学时,第1学期;

公共课《学术英语-人文社科/管理/理工》,2学分、51学时,第2学期;

选修课“《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研读”1学分、20学时,第2学期;

选修课《自然辩证法概论》或《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二选一),1学分、17课时,第2学期;

选修课《体育》(太极拳/瑜伽/乒乓球/健美操),1学分、17课时,第2学期。

四、任课教师遴选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做好研究生课程体系设计的基础上,要依据《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试行)》(校研字〔2018〕1号)相关规定,认真做好任课教师资格审查、遴选工作。

五、教学大纲编制和修订

各培养单位要对所开设的研究生课程编制或修订教学大纲(模板见附件),内容包括“课程基本情况、教学目的与要求、教学内容与课时分配、教材或讲义选用、课后阅读书目”等内容。各培养单位在编写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过程中,应依据课程内容的承接关系相应确定开课学期,并对有关课程重叠内容进行总体协调。

六、各培养单位2020版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以及《研究生任课教师信息统计表》应于12月20日前提交研究生学院培养科。

联系人:周广军,电话:87657199。

                                       研究生学院

                                      2019年9月20日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计划表(模板).doc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计划表(模板).doc 

        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模板).docx 

        研究生任课教师信息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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