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河北经贸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冀经贸研〔2022〕19号)的相关规定,我校将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及2022-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导师遴选
请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发展和研究生培养工作需要,组织导师资格申报工作,流程如下:
1.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河北经贸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审定表》及佐证材料。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申请人相关材料。
3.各培养单位于5月22日前向研究生学院提交经审核符合条件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人情况表》(纸质盖章、电子版)、《遵守研究生导师选聘、考核工作纪律承诺书》(纸质签字)、《河北经贸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审定表》及佐证材料。
二、年度考核
各培养单位对本单位研究生导师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期间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请于5月22日前提交《2022-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情况汇总表》(纸质盖章、电子版)至研究生学院。
联系人:王娟 二办102 87657199
河北经贸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审定表.doc
202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人情况表.xls
遵守研究生导师选聘、考核工作纪律承诺书.doc
2022-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情况汇总表.xls
研究生学院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