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
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充分依托企事业单位或行业组织,积极转变教育理念,创新培养模式,深入推进产学研结合,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更好地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人才支撑。学校组织开展2023年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简称基地)认定工作,对认定的校级实践基地给予经费支持。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认定范围
所有已建设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已挂牌或已签订协议),每个专业学位点限报2项。已认定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除外。
二、认定条件
1.实践基地与研究生培养目标一致。
2. 实践基地具有较强实力,地域覆盖面广。
3. 在承接研究生实习实训、校企科研项目攻关、课程共建等方面成果显著。
4. 能提供带薪实习、实践的优先。
5. 基地有吸纳研究生就业的优先。
三、申报程序
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认定工作由研究生学院组织实施,采取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公布认定结果的程序进行。
1.单位申报
申报校级实践基地认定的单位,填写《河北经贸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填写信息及佐证材料应真实充分,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认定参评资格。
2.专家评审
研究生学院聘请专家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听取基地负责人的汇报或进行基地实际考查。
3.网上公示
对拟认定的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公布校级实践基地认定结果
对公示没有异议的,认定为校级专业学位培养实践基地,并发文公布。对认定的校级专业学位培养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给予建设经费支持。经费使用参照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四、报送方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请于2023年6月26日前将《河北经贸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资格认定申请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313617233@qq.com,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送至研究生学院培养科(二办102室)。
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87655880。
附件.rar
研究生学院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