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及导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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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3-11-2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学单位:

为做好我校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本学期的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方式

(一)考试时间

全校研究生课程于第17周(12月11日-12月15日)结课,采用论文、设计、案例分析等形式的课程可安排随堂考试;采用试卷考核形式需统一安排考场的课程,研究生学院统一安排在第18周(12月18日-22日)进行,具体安排将于第16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公布。

(二)考试方式

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采用线下方式进行,根据课程内容和特点,选择合适的考核方式,加强过程性考核和多元化评价。具体由课程归口单位与任课教师协同组织实施。考核方式原则上应按培养方案要求进行,如有调整的课程需经开课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二、试题和成绩管理

所有研究生课程要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及教学目标进行命题,试题设置应科学合理,突出前沿热点研究或实践能力培养,命题表述应清晰严谨,避免过多重复和陈旧内容。

笔试课程考试需同时命制A、B两套试卷,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各培养单位要认真做好试题审核、保密、分发和存档工作。

所有课程成绩应于本门课程考试结束后两周内提交研究生管理系统。

三、严肃考风考纪

各培养单位要切实加强研究生诚信考试教育,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规范填写考场报告单,对考试违纪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学校将在考试期间进行线上线下考场巡视检查,依规查处违规违纪现象。

考风考纪监督举报电话:87657199

 

研究生学院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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