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硕士研究生培养体系,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2023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运行情况,现开展2024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调整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有调整需要的培养单位于4月15日前向研究生学院培养科调回2023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定稿电子版,在此基础上修改(修订处标红)。
2.2024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稿纸质版(负责人签字、盖章)和电子版于5月15日前提交研究生学院备案。
进行本次培养方案调整的相关单位务必按时按要求完成,根据2023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作相应调整。
联系人:刘丽霞 87657168 二办112室
研究生学院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