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与学生管理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冀教资助便签[2018]1号,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为加大学生资助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号召聘任享受国家资助政策的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为“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利用寒暑假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要求假期期间按文件要求开展丰富的宣传活动,撰写不少于1000字总结,并附图片或其他形式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 yjsxy228@163.com。
详情见附件。
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自主宣传大使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