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辅导员的队伍建设,规范管理,现决定每学期开始对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任职情况进行统计和重新认定。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保证研究生辅导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及研究生学生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宗旨,认真研究、合理安排研究生辅导员,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学校将不予认定。
请各位辅导员需填写《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辅导员聘任登记表》和《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辅导员情况汇总表》,今后继续留任的辅导员每学期开始仅需填写《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辅导员情况汇总表》。请各培养单位于9月20日前将《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辅导员聘任登记表》和《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辅导员情况汇总表》填写后经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上报到研工办(3办)228房间,同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于9月20日下午17:00前一并发送至研工办邮箱yjsxy228@163.com。
相关表格见附件。
研究生学院研工办
2018年9月10日
附件一: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辅导员聘任登记表.docx
附件二: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辅导员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