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北经贸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辅导员考核工作的意见》(校学字〔2018〕63号),研究生辅导员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辅导员考核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即:学习准备阶段、考评打分阶段、学校审定阶段。
(一)学习准备阶段(12月19日—12月20日)
各学院组织本学院的全体辅导员学习《河北经贸大学辅导员、班主任考评办法(修订)》(校学字[2014]5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辅导员工作日志记录的通知》等文件(可从学生处网页查看下载),重点掌握了解考核的政策精神和指标体系。
(二)评价打分阶段(12月21日—12月28日)
1、个人自评。12月21日-12月25日辅导员对照辅导员工作职责,对自己的年度工作及其成效做出客观评价,于12月25日前将考核自评表(附件1)、总结报告(附件2)学院综合评价测评表(附件3)、教育管理评价量化测评表(附件4)以及班主任日志、附加分佐证材料复印件等加盖公章报研究生学院(3办228)。
2.组织学生评价。12月22日—12月26日,研究生学院按照辅导员考评办法中相应测评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学生评价(抽取学生不少于辅导员所带班级学生数的三分之二)。
3.学院考核评价。12月27日—12月28日,研究生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对辅导员进行考核评价。考核根据辅导员考核办法中相应量化指标体系和辅导员所报的材料对辅导员进行打分,形成评价分。
4.报送考核结果。12月28日,研究生学院报送考核结果及考核表。
研究生学院
2018年12月20日
附件1:辅导员考核自评表.doc
附件2:2018年河北经贸大学辅导员考核登记表.docx
附件3:辅导员考核学院评价测评表.doc
附件4:辅导员考核教育管理评价测评表.doc
河北经贸大学辅导员考核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