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1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现已开始,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列出。
(一)评选依据文件 校研字【2014】16号
(二)评选对象:为我校注册的所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参评主体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不含超过规定学制的延期毕业研究生。毕业研究生最后一学年不参加评选。
(三)评选比例
优秀研究生比例为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的10%。
优秀研究生干部为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干部的10%(包括校研究生会任职的干部)。
(四)评选组织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经同学民主推荐产生,候选学生如实填写河北经贸大学优秀研究生评审表、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表(一式两份)。各培养单位将评审结果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9月30日前各培养单位上交电子版公示汇总表和纸质版学生申请表。
附件1 河北经贸大学优秀研究生评审表.doc
附件2 河北经贸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表.doc
附件3:优秀研究生、学生干部汇总表.xls
研究生学院 2021年8月25日